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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交错钥匙,业主家被邻居装修,谁应当负担这部分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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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12-19 09: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实案例


2009年9月23日,张女士购买了某小区1号楼甲单元502室的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向业主发放钥匙,2010年开始交房,4月7日,张女士去小区物业处拿钥匙时,物业公司将“502”号房钥匙交给张女士,张女士持“502”号房钥匙找到“502”号房。此后,张女士便对该房进行了水电改造、安装地板等装修。6月15日,业主魏先生也到小区物业处领取钥匙,此时,物业公司才发现交错了钥匙,原因是在甲单元5楼三套房装门后,标签贴错了,导致501号房与502号房对调,以致发生上述错误。事情发生后,张女士便停止了装修,但就已装修部分及定做的室内门、橱柜等损失,其多次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未果。业主魏先生表示张女士已装修部分可部分留用。那么,张女士的装修费用应当由谁承担呢?张女士、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是魏先生?


专家解答


交付房屋本应属于开发商的义务,而开发商到期要交付房屋时,将交付义务委托给了物业公司,而且由于物业公司工作中的重大过错把张女士与魏先生的房屋门牌号贴反,导致交付房屋钥匙时错把魏先生的房子交付给了张女士。因此,物业公司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开发商也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魏先生作为第三人在本案中无过错,但就张女士已装修可留用部分其作为实际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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