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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养宠物扰民,物业公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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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13: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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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陈先生喜欢饲养各种小动物,家中养了两条狗、一只猫、两条蟒蛇、两条蜥蜴、五只鸟。陈先生家中角角落落都是小动物。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将自己的一些动物放出来。遛狗是陈先生每天的必修课。由于他饲养的狗个头比较大,很多邻居见了都害怕,邻居为此多次找物业公司出面协调,但没有任何效果。由于陈先生的妻子怀孕,为避免寄生虫感染,他将猫笼子搬到了楼道,还每天定时将猫放出来“自由活动”​,上下几层的楼道臭气熏天,很多同单元业主的门前都有猫的便溺,这引起了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更有甚者,陈先生养的一条蟒蛇,有一次从家里跑了出来,刚好被一个老太太碰见,老太太吓得被送进了医院。业主们再也无法忍受了,除了跟陈先生理论,他们还找到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必须解决问题,否则,其他业主将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当怎么办呢?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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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宠物属于业主的权利,但任何权利都是有限制的,如果饲养不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约定,业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业主陈先生饲养动物,显然已经侵害了相邻业主的利益。其行为破坏了公共环境卫生、侵占共用部位损害了单元门内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甚至危害到他人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物权法》规定,对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的行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违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向法院诉请判决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将予支持。​《侵权责任法》规定对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相关约定层面来看,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约定了不按照规定饲养动物的责任,相关业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本案,物业公司首先有义务劝阻业主陈先生,劝阻无效的,可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及相关约定,起诉陈先生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此外,对陈先生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也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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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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